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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接近尾聲,各行各業都在總結各自的問題,為2020年做計劃,并預測自己行業的未來發展,保健行業也不例外,前幾天在交流時,就有業內人提出這樣的問題:保健食品適合少年兒童食用嗎?我想說的是,少年兒童肯定不是保健食品的主流消費群體。因為他們處于最為良好的生理發育階段,而且受到最大指數的社會關愛。良好的營養是他們的最大的剛需。但是這并不等于少年兒童就完全間離保健食品,比如面對空氣污染等不良的生活環境,比如面對高考等繁重的學業壓力,對路的保健食品完全可以改善孩子們的健康水平。特別是對于體弱和疾病中的兒童,配合醫療手段服用功能對應的保健食品,可以有助于減少藥物的毒副作用,增強治療的效果,加速康復的過程。所以,只要產品的說明書上沒有特別提示對少年兒童的禁忌,只要是以合法的手段向相適宜的人群銷售,保健食品完全可以在少年兒童的成長中發揮作用。兒童市場的析,只能作為一個啟示,但是,客觀講,保健食品正在不斷深入地走進公眾的生活,親近百姓的健康。然而,公眾卻總是以“治什麼病?”“管用嗎?”這樣簡單粗暴的方式來理解保健食品,監管部門在以科學的方式審批了保健食品之后,沒有以科學的態度、用正面的方式向公眾認真解讀保健食品的作用,一些不法的企業為了牟利,有意迎合消費者錯誤的需求,有意鉆監管者科普上的空子,把改善健康品質的保健食品說成治療疾病的藥品。由于消費者、監管者、生產者三方面的錯誤,形成了這樣擰巴的環境,無疑更加加深了公眾對于保健食品的誤解,進而影響了他們對于保健食品的本應正常的消費,比如價格虛高,就是給保健食品背上的一口“黑鍋”。無論是在消費者的投訴中,還是在監管部門公布的案例中,涉及保健食品都會提到其“賣得很貴”。即使是曝光假冒保健食品的案例,也會順便說上一句“這個產品賣到多少多少元的天價”。保健食品賣得貴,真的是這樣嗎?首先,從法規上講,保健食品不屬于價格指導產品,發改委也從未因為價格問題約談任何一家保健食品企業,保健食品定價根本就沒有違法;其次從成本上講,一個保健食品僅僅從研發到審批,就要花費幾十萬到幾百萬的費用,而保健食品趨近于藥品的原料要求和生產工藝要求,也決定了其相對高額的費用。作為特殊食品,保健食品的價格肯定要高于一般的食品和農產品。保健食品的定價沒有背離價值規律。此外,從市場上講,和其他商品一樣,保健食品也有因品質、品牌不同的高低之分。有調查顯示,滿足基本需求的保健食品月消費在三五百元左右,一般保健食品消費每月千元左右,這樣的消費,在多數居民日常生活中,比起吃水果、吃零食、喝茶;比起外出聚餐;比起吸煙、飲酒等等,實在不算偏高。由此,說保健食品價格偏高,真的是一個偽命題。至于很多案例中說到的保健食品賣幾十萬大單現象,也是有三種情況:一是如同白酒有幾十元一瓶的,也有幾千元一瓶的一樣,市場上的保健食品有保障基礎健康的相對實惠的產品,也有滿足品質消費需求的高端產品,這是市場需要;二是經銷商把需要一個階段服用的保健食品預售給消費者,因為保健食品不是作用立竿見影的產品,只有消費者服用到一定的時間,才能體驗到它的作用,這是營銷的技巧;三是無良商家有意欺騙,或虛高定價,或有意賣給消費者并不需要的產品,這是違法行為。而第三種行為在保健食品行業中真的只是極少數。和很多產品一樣,保健食品有高低貴賤之分;和很多行業一樣,保健食品中存在著包括價格欺詐的不良甚至不法的行為。所以,被指賣得貴也絕不是保健食品的“專利”。上半年,監管部門開展了治理“保健”市場亂象的“百日行動”,在百日行動查處的案例中,涉及保健食品的只占7%。而這7%當中,沒有一例的案由是價格欺詐。保健食品的成色由此可見。值得一提的是,隨著社會的發展,保健食品正在成為健康生活當中不可缺少的內容。保健食品也會逐漸走進品質生活的剛需。市場份額的增加,必然會帶來保健食品價格的下降。說到底,保健食品被指價格偏高的原因,不是它“賣的貴”,也不是消費者“買不起”,而是公眾對保健食品的屬性缺乏足夠的認識,由此覺得“買得不值”。人們對美好健康生活的需求不會改變,保健食品的品質和價格不會改變。用科普的力量,打通這兩個不變,讓保健食品造福于人民,造福于健康,已經成為新時代的需求。把保健食品的價格構成解讀給消費者,并在解讀當中說明白保健食品的功能屬性和產品屬性,應當成為監管者的責任和行業的追求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關于開展保健食品“五進”專項科普宣傳活動的通知中提出: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全方位正面引導,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。”監管者的責任心盡到了,企業、專家、媒體的能力發揮了,公眾的健康素養就會提升,到那時,面對保健食品,消費者的聲音可能就會從“產品買得貴”的抱怨,變成“我要買得對”的訴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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